爱过,并还在爱着
作者:文/何东 录入新月于 April 23, 2005 at 22:51:28:

"直到和你做了多年朋友,才明白我的眼泪,不是为你而流,也为别人而流。"奕迅的《十年》是这样唱的。
在有生的瞬间能遇到他,竟花光了我所有运气。
我这样一个女人,除了贫贱以外就不剩什么了,当然这两个字要分别解释的。
当然,这不是一件大不了的事情,可是发生在我身上,就奇怪一点了。这对我来说是很不可思议的事,至少别人都不相信的。我很多老友,男生和女生。他们对我的评价就是:"超脱,永远的姐姐。"说我懂得他们的烦恼更知道怎样让他们释然,说我不是一般的女生。要我怎么样,只能笑罢了,苦笑。赞我呢,可是听起来不啻是一记响亮的耳光。哪个要这样所谓的与众不同善解人意,哪个女生甘心永远只做别人的知己?一直以来,我都疯狂渴望能把自己丢进一个坚实的怀抱,为了这个才能坚持在乱七八糟的世界偷生的啊。至少从喜欢他的那天起,就是这么渴望着的吧。
其实十年后的今天,我还是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喜欢他的。记忆里的那时的我还单纯直白的好象草履虫。在不懂得欢喜是什么的时候,喜欢一个男生,是恋爱吗?是暗恋吧,反正我一直是暗恋大过天的。
年少气盛的时候,都希望风头劲过别人的,谁都不例外。给校刊投稿,他给我退稿。背后是淡淡的铅笔字:"文章中惊叹号象是对自己说的笑话大笑。实是非常浅薄不入格的作风,改。"这样的傲慢,记恨在心,我会一辈子认得这个人。
他永远是焦点,额角头高,众星捧月,喜欢被注视。他没有静默的时候,大声谈笑,广播站里卖弄一把嗓音,众目睽睽下追求女生,或者不动声色的炫耀出色的球技。
说真的,我不喜欢他惟我独尊的张扬的。我不喜欢他游乐人生的哲学,不喜欢他人来疯的肆意玩笑,不喜欢他放浪散漫的生活方式,更不喜欢他和那么多女生之间微妙的关系。
可是我想不通的是,自己怎么会不喜欢他的一切却偏偏喜欢他。于是我只能承认因为喜欢他才会对他的一切挑三拣四,承认自己很不超脱,而且还很会嫉妒。每次看到他和别的女生谈笑风声,看他长长的手指一下一下划破天际,我就感觉到一种和心跳一样节奏的心酸。
要知道天蝎座的女生是善于记恨的,那时候我不但恨他,我更恨自己。纯粹是我自己给自己编好了小铁网往里钻的。我不愿意看见她们和他的快乐,却又不愿意变得和她们一样。我了解她们对于他的意义,炫耀的意味。我宁可选择只和他做朋友。
后来就真的是朋友了,我混进校刊。直到在我和他周围的人都老友了以后,直到我下定决心排除万难主动向他表示友好的瞬间,我还在竭力让每个人都相信,他在我心里实在是普通和无足轻重的。现在想起来,那时候真是夸张的叫人发笑啊,闪着泪光的微笑。
我表达友谊的方式俗的很,KFC3号套餐。他是对美食和女生都来者不拒的人。
那晚,我的表现真是糟糕透了,我不喜欢一个人在家对着白墙壁和不会说话的玩偶。爸爸妈妈太忙,没人顾的上了解我,一个人长大的孩子是不是都有点变态?我恨孤魂野鬼的感觉,想找个人吃饭都很难。我说我不曾喜过我自己,所以渴望别人喜欢我。我说我的朋友相信我永远坚强乐天,只有我安慰他们不会轮到他们安慰我。我说一个人的心里那么多事情会不会疯掉?我说的激动尽兴语无伦次。
空白,我的嘎然而止造成了空白。我不知道自己是这么想倾诉的,不知所措,这么丢人。我想应该为刚才可怕的失态做出解释。
然而,我看到他的眼神,干净清澈的眼神,他就那么安静沉默的坐在那里。就是这个眼神,以致于现在的我,看到一个男人,高瘦,样子不错,不爱讲话,我就会很喜欢 。如果他不爱我,我就会更加的喜欢他。暗恋,来的莫名其妙。纸,他递过来,我听到他说:"从来没见你哭过,我们那次去爬山你自己走丢了你都没有哭。其实女孩子不流泪也不过证明坚强而已,又何必忍着。"完了,陷下去了,挂掉了。那个晚上,第一次在一个男生面前哭的天翻地覆。
之后的感觉就很象御风了,天气也热开了,他要高考了。他好象变的很低落,虽然他依旧说笑打闹,只是我每次看他的时候,心里都有些担忧,莫名但是清晰。我不是敏感的人,可是我感觉心疼,心疼他不经意仁眼睛里的失落。我发现自己陷的深了,用一种自己也无法预料的速度。
我们频繁的出去闲逛。在繁华的闹市里,想不到将来,只想享受每一段并肩的路程。在那里我找到了宁静,那些失落了的童年应有的宁静。他的面孔英俊,瞳仁满是漫不经心,头发毛茸茸又卷卷的,有檀木的光泽。我长久的注视走在前面的这个男子,这样的背影,是看到老也不会厌倦的吧。通常我们什么都不说,各怀鬼胎心事重重。
离谱的事情通常都发生在雨天,和心情有关吧,阴暗的,拧的出水的心情。商业区一如既往人声鼎沸,那晚却好象什么都不对头了,卖糖渍杏子的爷爷也没有出现。霓虹刺眼,漫了一天又铺了一地,大团的颜色在浸了雨水的路面上,象一幅蹩脚的油画。他就在最蓝的那团颜色里停住了,好象站在一池子很浓郁的湖水里。我觉得手指冰冷心脏抽搐,有事情,有事情要发生了吧。
我听到一个名字,女生的名字。他念出这个名字的时候,嗓音有一种很复杂的味道。我看见他浓郁迷蒙的眼睛,他不再是平时的他了,他掉进一个有辛酸有快乐的回忆旋涡,一个我根本无法碰触的旋涡。
他的样子挣扎无助,他讲的艰辛漫长。我想让自己集中精神,可是他眼睛里的痛楚波涛汹涌铺天盖地,让我溺水般的窒息。我终于知道他在那个有名字的旋涡里已经伤痕累累,他也不是足够坚强的男生,他不知道怎样给自己疗伤。最神伤的是,能给他安慰的不是我,我连怎样拯救自己都不得而知。
我拼命的望住他,尽量让自己显得平静。我看到黑暗里他的轮廓,突然很想一头扑进那个怀抱。我对自己说,不能就这么失去尊严,不能。可是当我清醒,看到自己紧紧的抱住他,把头埋进他的肩膊,并且只想再深些,深到不能够呼吸。那样年轻却厚重的肩膀,浓厚的温度,风却从四面吹来,我们的头发凌乱又疲倦。
他,他竟然比我更加疯狂的拥住我。我抬头,看见他的眼睛,永远闪烁光芒的眼睛。他的眼睛格外明亮,不是那灯火,是满眼的泪色。他的呼吸在耳边浮动,我听到他呼唤着那个名字说不要离开。
人是傻掉了,意识回来了。我觉得自己应该马不停蹄的跑开去,结果我们什么都没有做。他离我是那样的近,我轻而易举的看见他长睫毛上碎银一样的水珠。有这么漂亮睫毛的男生真该死。一个伤心的流泪的男生,一个伤心的没有眼泪的女生,叫人不能不笑了。
安静地贪婪地看他和他周围的一切,他的脸真是好看,满天满地的流火,眼睛都是淡淡的紫色。目眩,这样喧嚣迷乱的城市,这样的陌生。被他抱着,我不是他要抱的那个人;抱着他,我有一个怀抱,可那个怀抱不属于我。原来他一点都不玩世不恭,他活的比我还要认真。原来我们的路只有一个交点,不过是我一直留恋停步不前。
两个傻子。
故事终究落于俗套。时间永是流逝,街市依然太平。我们都说对不起,我们不需要警察。我们需要的只是换上睡衣,上床睡觉。梦长君不知。我们睡着了,地球依然转动的,事情照样发生的,填满整张报纸。甲之熊掌乙之砒霜,没有什么离奇。
还是上学,还是见面。再看见他的时候竟然发现自己还是喜欢他,确实叫人沮丧。谁说傻过了就可以解脱的?拉出去掌嘴。感觉奇妙而诱人,疼,可是有心甘情愿乐此不疲的吸引。我收藏心事,偶尔拿出来晒晒。
十年了,一直有联络,一直没有再见,一直淡淡的。他他电邮说不敢交女友,因为感觉背后总有双单凤三角小眼睛盯着他坐立不安,我马上回报以病毒叫他修电脑焦头烂额。那些陈年的往事,都忘记了吧,还是都封存了?谁还有心思想起惨绿年华的苍白往事,人人忙着与时俱进,每日家情思睡昏昏,就真真是作死了。
十年了,我爱过,并还在爱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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