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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茶馆》演出组织工作的经过和回顾
PDF 打印版 1 OF 34 关于《茶馆》演出组织工作的经过和回顾 杨俊
2006年6月22日 《茶馆》演出结束已经有七个多月了,但近来社区中关于演出的一些经过,仍有很多议论。尽管今年四月初,我已将此事件的经过向中国人活动中心理事会作过详细的书面汇报和总结,并且不希望将一些内部争议公诸于众。但鉴于一些报刊连续刊载有关《茶馆》演出的文章,对中国人活动中心的工作和我本人的生活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作为当事人,我在很多社区朋友的鼓励下,决定将此事件的实际经过向关心此事的侨社朋友做一介绍,以澄清事实,并供有意承办大型文艺演出的朋友参考借鉴。 关于与美国联合国际公司全面合作设想的提出和搁浅 2005 年上半年, 当时担任中国人活动中心副理事长的李庆元将邓立丰(HERMANN 邓)介绍给我,表示其在文艺演出等方面很有实力和经验, 中国人活动中心应将和其开展全面合作, 尤其是组织文艺演出方面。 我当时认为寻找一个经验丰富, 有实力的合作伙伴, 组织能够给中心带来经济收入, 并弘扬中国文化的文艺演出,符合中心的利益。 因此, 同意李庆元先同HERMANN 开始意向层的接触。 6月11日, 理事会收到负责宣传的理事的E-MAIL,要求校读其名为《中国人活动中心和联合国际公司签约 共同推进中美文化交流和旅游服务》的新闻稿。(见 Exhibit C) 经过调查, 该文是应申远方理事的要求和提供的材料写成。 我通过电话告诉申远方,中国人活动中心并未和HERMANN 签约,此稿必须经理事会讨论, 批准同HERMANN 签约后才能公布。但申远方还是在6 月25 日开理事 2 OF 34 会之前就将该稿发送给各个媒体。许多理事看到媒体文章,纷纷打电话,送Email询问。6 月25 日的理事会上,这次未经理事会讨论而抢先发稿的做法受到很多理事的质疑。关于同HERMANN 签约合作的提议也因很多理事认为对HERMANN认识不足, 尚需作信用背景调查,而搁置。(见 Exhibit D)。 理事会后, 我要求提供HERMANN 的公司介绍,宣传资料,信用报告等。 7 月18 日,我收到HERMANN邓 E-MAIL给我的其公司介绍并将之转送理事会。(见 Exhibit E) 但因HERMANN公司的资料比较薄弱, 这件事就暂时以合作搁浅为结果而告一段落。 《茶馆》演出项目的建立 2005 年八月, 李庆元告诉我, 北京人民艺术剧院即将于11 月来美国参加由肯尼迪中心, 中国驻美使馆和中国文化部联合主办的“中国文化月”。 而HERMANN 同北京人艺有及其密切的互动关系, 我们可以通过他来邀请北京人艺来休斯顿表演。 我当时认为,《茶馆》演出如果作为一个个案, 在各方面都能作出成熟考虑, 稳妥筹划的前提下,能给中心带来经济收入, 且弘扬中国文化, 符合中心的利益, 因此同意李庆元就《茶馆》单个项目同北京人艺及HERMANN展开接触。 8 月15 日左右,北京人艺陈秋淮女士及其助手来休斯顿作访问演出前期考察,我和李庆元,申远方以及HERMANN一起接待了陈女士一行, 同时在场的还有文化组参赞赵海生及多家媒体。 我们在交谈中基本落实了北京人艺来休斯顿演出的安排, 并敲定了两场演出的日期。次日,李庆元、申远方还陪同陈女士一行查看了剧场。 对于和HERMANN 的合作,我当时提出两种合作方案:第一,邓先生作为中介人,在事成之后,由中心支付有关中介费;第二,双方共同投资,共担风险,共享利润。李庆元告诉我,邓先生选择了后者。 3 OF 34 8月17日, 我发送E-MAIL 给各位副理事长及申远方, 向他们简单通报了同陈女士会面的结果, 并定于8月21日召开会议, 讨论同HERMANN合作的项目协议书和具体执行筹划, 并附我所草拟的中心与邓公司联合承办《茶馆》在休斯顿演出的项目协议书,(见 Exhibit F) 。 8 月21 日的会议上, 我向各到场的副理事长具体通报了同陈女士会面的情况, 讨论并通过了我所拟的《茶馆》项目合作协议书(以下称“杨版协议书”),并对未来工作的开展做了一些框架上的计划安排。“杨版协议书”建议中心和美国联合国际公司在11月7日前各投资 $35,000作为启动资金,而演出所得利润则按60%(中心)40%(HERMANN)分配。会议后, 由李庆元负责同HERMANN就该“杨版协议书”的磋商工作。 与美国联合国际公司联合承办《茶馆》演出协议的签订 同周,李庆元告告诉我,HERMANN 不愿意接受我所拟的“共担风险, 共享利润”的原则, 而是递交给我们一份他拟的协议书草稿(以下称”邓版协议书”)。”邓版协议书”(见 Exhibit G)中, 要求中国人活动中心承担邓与人艺所签署的合同中所承诺的所有费用, 并分享45%的利润。当时,在并不了解HERMANN与人艺所签署合同(以下称”邓与人艺和约书”)的具体条款的情况下, 我除将”邓版协议书”送交理事会讨论外并未作任何决定。 在8 月28 日的理事会上,一些理事表示,1)对HERMANN不担风险,净享利润的条款感到无法接受; 2)对”邓与人艺和约书”无从了解,对于潜在的演出成本无法估算。李庆元当即表示,这个项目是“送钱给我们”,并对HERMANN 的实力,信誉,诚意一再夸誉。但大部分理事对此事仍旧保留意见。 8月28日的理事会后, 组织演出的一些前期工作, 尤其是宣传和策划工作都开始进行。9月上旬,李庆元申远方向我提供了”邓与人艺和约书” ”(见 ExhibitH),我对邓与“人艺”和约中所承诺的 $37,300 (按65 人计)的演出费和生活 4 OF 34 费, 以及预计$30,000 全团从旧金山到休斯顿的机票、道具行李运输费很有顾虑。 但李庆元申远方表示,高成本可以通过高票价产生的高收入来支付,如 1)HERMANN 有着在DALLAS 等地的良好销售渠道,可以保证至少 500 张票的销售, 2)我们利用现有的销售途径,再加上大力的宣传舆论工作,应该可以保证 两场1500 张票的销售。(本市加外地共计2,000 张票)。因此,此次演出的预计票房收入不但足以支付”邓与人艺和约书”中所承诺的大笔费用,还会大有盈余。 但同时,我还承受着更大的压力,一方面, 我们同HERMANN尚未签约,对于”杨版协议书”和”邓版协议书”的主要异议条款, 即HERMANN 是否共同投资一项上,双方仍然相持不下。 而从法律角度上讲,我们和人艺根本没有任何直接和间接的契约,对于人艺是否能来演出也无法保证。 但另一方面,李庆元,申远方等已经代表中心已经向社区承诺了《茶馆》的演出,媒体的大量报导和社区各方面对此演出的渴盼和关讯都迫使中心无法放弃《茶馆》的演出。 因此,我同李庆元商议,理事会无法接受HERMANN不投资这一项, 是否可以尝试直接同北京人艺联系。而李庆元的反应及其剧烈,立刻表示 1)HERMANN 和人艺有特殊的关系,如果我们不通过HERMANN 而同人艺私自联系,将会产生很不良的影响,甚至造成人艺不再来休斯顿演出的后果 2)HERMANN 正在和包括中华服务中心在内的一些其他社团联系,如不能把握机会,退让接受HERMANN 不投资这一项要求,HERMANN 将与其他社团签约合作,而将我们逼迫到很被动的局面 3)既然你不顾我的劝说,不接受我对HERMANN 的担保,不考虑事情的后果,我现在立刻辞职。随即挂断电话。李庆元的的辞职立时惊动了很多人士, 他们都纷纷来电询问情况。 当晚, 我尝试打了很多电话给李庆元,但都无法打通。 第二天一早,我到李庆元家中,希望与之沟通。 李庆元批评我不尊重HERMANN,对与HERMANN的合作上毫无诚意,且对之有失公允, 并表示他收回辞职的条件是我必需放弃与人艺直接联系的想法,且尊重他对理事会作出的对HERMANN, 对盈利的可预期 5 OF 34 性、可保障性的保证,要求将大量的事务交与他来决策和执行。基于对李庆元的信任和期勉,加上当时局势紧迫,我同意了他提出的条件,但同时也表示绝对无法在HERMANN 是否投资一项上作出让步。于是,李庆元的第一次辞职风波就此平静。 不久,李庆元打来电话,约我同HERMANN 再次见面,并一再告诫我说这是最后的机会,如果在这次会谈中不能达成协议,《茶馆》的演出就将不再属于我们。李庆元和我一同参加了这次会谈,我参照8月21日会议上所通过的”杨版协议书”在”邓版协议书”上进行谈判, 最后我在分配利润上作出5%的让步,而他同意“双方共同支付各种应付的款项”,即共同投资, 签订《茶馆》项目协议书(以下称” 杨与邓合约”) 。(见 Exhibit I) 签约后,活动中心与侨社各界共42 位人士联合组成了《茶馆》演出组委会。十月二日,《茶馆》的演出的售票工作正式开始, 大量热心的侨界人士开始为演出的宣传筹备投入大量的工作。其中, 李庆元, 申远方两人最为尽心尽力, 他们不仅负责演出主要的策划和协调部分, 垫付了印刷演出票的费用,预订演出场地的费用,还在很多具体事务上也认真操持. 由于<茶馆>的演出票原本并未标明座位号, 李庆元就在二千多张票上逐一贴上座位号及防伪标志, 花费很多时间。李庆元和申远方还联系了作家陈瑞琳, 艺术家杨先讓, 导演朱安平为《茶馆》开办系列讲座,请艺术家王维力为演出节目单设计封面。 张天润还撰写了很多文章为演出介绍,刘金星,杨旭伦也为演出编辑节目单。这些辛勤的投入都大力加强了《茶馆》演出的宣传工作,从而将之推上了一个更高的台阶。 而我由于个人工作的需要,在十月中旬回中国出差,临行前将《茶馆》的具体策划,协调工作交给李庆元和申远方。十月下旬,我回到休斯顿,李庆元告诉我,一切顺利进行, 他和HERMANN 已经有把握售出半場的票给DALLAS 的观众。 我听了十分高兴。(见 Exhibit J) 6 OF 34 《茶馆》剧组的到来 10月31日,我接到文化参赞赵海生的电话和传真 (见 Exhibit K),告知北京人艺陈秋淮女士同他联系,因HERMANN 所订酒店房价过高(每日$199)而无法接受,希望赵参赞帮助订房。同时人艺也联络了休士顿华夏时报的于建一要求寻找更合适的酒店。我应领馆的要求,进行协调并寻找合适酒店,并开始同人艺陈女士直接联系。由于当时正值感恩节前夕, 旅店价格较高,且很多酒店由于公司商务会议安排而爆满,所以最后还是锁定由于建一联系的Doubletree Guest Suites, 共33 间房, 7 天, $129/天, 总计三万元左右。由我个人信用卡担保,订下了房间。虽然当时”邓与人艺和约书”中并未要求承办方负担酒店费用, 但是三万元远低于承办方对人艺的义务, 即$24,360 (按58 人计)的演出费和生活费, 另加预计$30,000 的交通运输费。 我和陈女士也达成协议, 我们对酒店费用的承担可以等额抵冲对人艺的其他义务, 如演出费, 生活费,或交通运输费。 此时, 北京人艺来休斯顿演出的组织工作已是紧锣密鼓地处于最后阶段, 而HERMANN 的投资承诺, 却是无影无踪。李庆元写EMAIL告知HERMANN 中心已经预付了$30,000 的酒店费用, 并催讨其注入投资资金到中心. HERMANN 却不以为意, 回复”他正同人艺协调, 各方均需按照协议办事” 。 11月3 日, 我再次写EMAIL,敦促他必须在当天注入至少 $20000 的投资资金到中心, 但HERMANN却并无回复.(见 Exhibit L) 同时, 我还多次致电HERMANN, 但都未能通上话。11月5 日, 我收到陈女士的EMAIL, 告知HERMANN 在旧金山同他们见面, 其并将在人艺抵达休斯顿时, 支付全团每人每天60元生活费, 以及运输费, 航班费, 请中心督促及时支付相关费用。 (见 Exhibit M) 11 月7 日, 北京人艺《茶馆》剧组来到休斯顿, 中心部分理事、邓立丰和石少力等人到机场迎接并接送去领馆。从11月7日晚剧组下飞机起, 剧组负责人就一直要求邓立丰兑现合同条款支付剧组的生活补贴费(7 天58 人每人每日$60 共$24,360.00) 以及道具运输费,剧团人员的航班费。11 月8 日到11 月10 日中,每当 7 OF 34 剧组负责人和邓立丰讨论此事都要求中心一方回避, 原因是中心此时除接待外和剧组并无任何合约。 11月8 日中午, 我到中心时不期遇到了在会议室等候的人艺的薛先生和张先生。 他们告知, 他们负责同HERMANN 落实人艺全团的生活费, HERMANN 却带他们来到中心,又随即离开. 薛, 张两位先生一无交通工具, 二无HERMANN 联系方式, 三值午餐时分却又无炊可进, 被留在一间小会议室中1 个小时, 情形十分狼狈. 我只能联系HERMANN, 希望他能给薛, 张两位先生一个解释. HERMANN却告知他正在回KATY家中的路上, 由于路途遥远, 需要2个小时才能回到中心. 我只能带薛, 张两位先生去餐馆进餐, 餐后回到中心又等候了近1 个小时才见到HERMANN回来. 但HERMANN 并不能落实他所承诺的人艺全团生活费, 也不能按”杨邓合约书”, 向中心注入投资资金. 最后只能将薛, 张两位先生送回酒店. 此事在茶馆剧组引起轩然大波,茶馆剧组最后通牒邓立丰: 11 月10 日若不交款双方的一切合同都将作废。 11月9日和11月10 日两天, 薛先生, 张先生, 陈女士, 团长马欣先生, 副团长濮存昕先生都不断地给HERMANN 施加压力, 要求他落实他所承诺的人艺全团生活费, 并告知, 人艺的演员由于一直未领到生活费, 情绪激动, 很难控制, 如果不能解决, 将最后取消这两场演出. 我也认为, HERMANN 必须执行”杨邓合约书”, 或者向中心注入投资资金, 或者向人艺直接支付全团生活费. 而HERMANN 则不断以含糊之词搪塞。HERMANN 也致电我要求用票款支付这笔费用, 我明确表示:一,票款未到位不足以支付此笔费用; 二,中心理事长无权从中心支付此笔费用; 三,部分理事垫付了相关费用都尚未报销。11月9日晚, HERMANN和陈珂电话沟通直到半夜2点多, 陈珂重复上面三点解释中心无法支付此笔费用,劝说HERMANN尽快付给剧组这一款项。 11 月10 日上午, HERMANN 开出一张给人艺的$24,360.00 的支票(Payable to “北京人艺”)并告剧组可去银行兑现现金, 剧组去了银行被告知不可 8 OF 34 能兑现。这令剧组更加不满,下午3 点多, 中心副理事长陈珂走进酒店大厅听到的是一片嘘声, 石少力问陈珂附近哪有Bank of America? 陈珂回答马路对面就有。石少力说快开我的车陪小邓去拿钱 。当陈珂和HERMANN赶到Bank of America时,点已过了几秒, 银行大门已自动上锁,二人又赶到另一家Bank of America 的Motor Bank,递进$24,600.00的取款单, 银行工作人员友好地告知:如此多的现金Motor Bank是不可能兑取的,即便是在正常的工作时间也需要数小时的准备工作。经询问,全休斯顿只有-家在设在I-10 Fiesta 内的 Bank of America 可以试一试。但HERMANN却表示说“算了”。 此时HERMANN 和人艺的关系已变得僵直紧蹦. 在当晚人艺全团各自搭车去姚餐馆赴宴时, 全团58 人竟无一人愿意搭乘他 所借来的豪华房车. 到了姚餐馆,当HERMANN按事先安排, 就座于主桌上时, 早些已坐在主桌上的马欣团长,濮存昕副团长,陈秋淮副团长竟立刻离座。我只能同HERMANN 解释该情况, 他于是移座到了另一桌上. 在看到HERMANN在另一桌上坐定之后,马欣团长,濮存昕副团长,陈秋淮副团长才又回到主桌座上。就餐中,HERMANN因故提前离开。 中心理事申远方致电数位理事质询,问为什么看到HERMANN 交钱不阻止,为什没有人出来说话,她就要说话。理事们一致表示,第一,并没有看到桌上交钱一幕,第二,中心没有理由阻止HERMANN交钱。 在此期间, 中心的很多理事都积极地为《茶馆》演出工作忙碌. 根据协议,剧组的接待工作应由美国联合国际公司负责, 但HERMANN 并未负起接待责任,中心不得不承担全部接待工作, 陈珂, 梁扬燕, 郑秀耘, 俞晓春, 龚建平等理事等都向公司仓卒请假接待剧组. 而申远方和李庆元两人则负责舞台和剧场,更是整天泡在剧场,同人艺的有关人员一起布置场景。 为保证演出的效果,《茶馆》演出的场景必须在星期三预搭一遍, 再拆掉, 最后在星期六再正式搭建. 这其中的工作量之巨大, 实是外人无法想象。另外, 他们也积极征召和组织义工, 帮助在《茶馆》演出的两天协调现场, 以保证演出的顺利进行。 9 OF 34 关于与中心与人艺直接签约 11月10日人艺正式致函美国联合国际公司邓立丰先生, 因他“未能履行合同,并未能按时支付我院相关费用, 事实上已构成严重违约。因此, 我院决定中止与贵公司的合同”。 11 月11 日,我得到了人艺中止与邓立丰先生合同的消息。距演出12 日只有一天,票已大量售出,中心单方面已支付了各种费用,其中我垫付了酒店费用$32,795.34(11月30日报销), 陈珂垫付了交通费用$4,770.50 (11月19 日报销), 另外还于10月6日报销了李庆元垫付的印刷费用$2,649.6,中心帐户已支付剧场费用$7,938.75, 保险费$682.18 等。如果取消演出,向观众退票,中心还将负担巨大经济和信誉损失。 由于事发突然,事态紧急,我开始与剧组沟通,希望协调各方继续合作。但人艺明确表示希望由中心负责承办这次《茶馆》演出工作,并正式致函信中国人活动中心。信中说:“我院与UNITED INTERNATIONAL (USA) INC签订在休斯顿演出《茶馆》之合同, 由于其未能履行合同的关键条约, 我院已决定中止该合同。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休斯顿总领事馆推荐, 我院特委托贵中心全权负责《茶馆》在休斯顿的演出承办工作.” 并随信附了11 月10 日写给邓立丰先生的信的副本。(见Exhibit P)当时已经是11 日的下午。我通过电话与中心部分副理事长和理事通报讨论后,得到一致意见,一定要保证演出如期进行。同时,我也通过李庆元向HERMANN 通报了事态发展,表示为完成演出,中心愿意接受人艺的提议,全面接手演出。对其努力予以肯定,对其未履行与人艺的合约表示遗憾。我还明确表示:演出结束如有盈利,将与美国联合国际公司分享。邓立丰先生为使演出继续,接受了这一事实。 10 OF 34 11 月11 日下午,我代表中国人活动中心与人艺负责人就签署协议进行了认真的磋商,双方综合了“邓立丰先生与人艺”和“邓立丰先生与中国人活动中心”两份合约的内容,在不改变主要条款和双方权责的前提下,对合约内容作了适当调整: 1〕因为人艺已经到达休斯顿,由承办方负责人艺剧组自伯克利至休斯顿的机票及布景、道具、服装、器材、展览和礼品等自伯克利剧场到休斯顿剧场的运输费(大约$30,000,大致为 $18,000 左右机票费用及$12,000 左右2 个40 尺集装箱柜的托运费,在休斯顿停顿一周的费用,及两个拖车司机产生的费用),调整为由人艺负责交通运输费。
2〕原本人艺自己负责酒店费用改由中国人活动中心负责。 回顾和总结 11 月12 日, 13 日演出成功举行, 但本地观众购票的承受能力有限, 而DALLAS 的观众,却从预计的半場500 人变成了寥寥几十人。演出的票房销售并不尽人意, 据事后统计, 两场演出平均上座率为66%,低价位的票卖的很好,高价位的票和第二场的票销售难度很大。另外,由于更改合同,回收票款和广告费的工作遇到很大阻力。目前, 对石少力等人的票款, 以及合源坊节目单封底的广告费等应收帐款也仍在继续追讨之中. 11 OF 34 12 月下旬, 中心理事会收到了北京人艺的来信, 特别感谢中国人活动中心及休斯顿各位朋友们对剧组的支持帮助和奉献。 对于美国联合国际公司,我们肯定其传播中国经典文化所作出的不懈努力和在这次组织演出中作出的重大贡献。中心目前的收入部分尚不足以负担演出中所产生的巨大费用,但中心还在尽力追回欠款。若有盈余,仍将同美国联合国际分享。 今天回顾《茶馆》的演出组织, 感慨很深. 这次演出规模宏大, 各方面要求较高, 中心作了能力范围内的最大努力, 但毕竟缺乏组织大型文艺演出的经验, 对演出的场次、接待天数、票价制定以及三方合同会带来的风险和隐患等均未充分论证和讨论。再加上HERMANN 未如李庆元在理事会保证的情况下履行合约, 未按合约要求注入资金, 不能按合约承担组织接待工作, 或以他的关系从外地吸引来众多观众,致使中心在人力安排、财务运行等方面一直处于很被动的局面,也使演出的票房收入不尽人意。 同时, 我对中心各位理事在这次《茶馆》演出中所表现的无私贡献和精诚合作深为感动。 李庆元,申远方, 张天润,陈珂, 俞晓春, 梁扬燕, 郑秀耘等都放弃了很多的私人时间, 毫无怨言地为这次演出尽心力, 使休士顿的广大人士享受到这样丰盛的文化大餐。 我虽然能力有限, 认识有限, 但一直尽心尽力,作最大的努力为中心争取最大利益。 我在此恳切地接受批评的同时, 也希望大家对我”为中心尽心争取权益”一项上持正面肯定的态度, 给予我个人和中国人活动中心以更多的宽容, 鼓励和支持。 12 OF 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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